作者:陈明
专题分类:民法典
学科分类:婚姻、家庭法
众所周知,在我国离婚有且仅有两种途径:协议离婚,双方能协商一致的,去民政机关登记离婚,民政机关会颁发离婚证;诉讼离婚,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,任意一方可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,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,法院会出具《民事判决书》、《民事调解书》。
离婚证是证明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证件,男方、女方各持一本。小小一本,内容简洁,携带使用都挺方便的。
诉讼离婚是没有离婚证的,只能通过法院的《民事判决书》、《民事调解书》来证明离婚的事实。
《民事判决书》、《民事调解书》当然是有法律效力的,也当然能证明当事人已经合法解除了夫妻关系。
但是和小小一本的,内容简洁的,携带使用方便的离婚证一比,法院的《民事判决书》、《民事调解书》就挺尴尬挺不方便的。
其一、会暴露隐私
离婚证里面只有人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离婚日期等内容,使用离婚证一般不会泄露隐私。
法院的《民事判决书》、《民事调解书》则内容较多,里面会对双方的居住地址,对婚恋结婚、生育子女状况予以记载,对双方离婚的原因、财产状况及分割方式、子女抚养、共同债权债务等涉及隐私的方面也会详细记载。
更有甚者,身患特殊疾病,夫妻生活的一些隐秘,出轨外遇、吸毒家暴等不方便外人知晓的内容,也都会被详细记载到《民事判决书》、《民事调解书》里。
如此一来,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们,如果因办事需要(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税务登记、户口迁移、房屋过户、银行贷款、再次进行婚姻登记等事宜),须出示法院裁判文书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,《民事判决书》、《民事调解书》里面涉及公民隐私的部分就会公然暴露在他人面前,让人倍感尴尬与屈辱,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许多困扰和不便。
其二、不方便
《民事判决书》、《民事调解书》一般少则两三张A4纸,多则几十页A4纸,内容较多,A4纸也比较软,容易污损、折坏,没有离婚证携带使用方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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